【概况】2022年,全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加强政策调控和市场营销,稳控化解风险,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激活市场活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资金监管政策,出台水电暖配套设施建设市场化机制、流程及标准,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全市房地产市场逐步回暖,住房价格总体平稳,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41万平方米,销售均价7171.38元/平方米,外地人购房比例45.21%。其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347.49万平方米,销售均价7057.98元/平方米,外地人购房比例46.19%。 【房地产市场调控】聚焦房地产市场呈现下行态势等情况,全市出台土地、住房公积金、房屋限转、商业贷款利息补贴、存量房“带押过户”等系列惠民调控政策,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开展“人才安居节”等购房活动,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推出优惠促销方案,吸引社会各界人才实地探盘,助力房地产市场回暖。至年底,全市商品住房库存903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7%;外销比例46%,增长2.57%;商品住房去化周期下降至30个月内。二手房交易连续5个月实现增长。 【房地产市场监管】市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威海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减少买卖双方及经纪机构因房屋权属转移、购房款交付、佣金支付产生的矛盾纠纷,降低房产、资金交易风险。市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联合印发《威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住建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售商品房建设资金管理的通知》,加强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资金管理、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和商品房项目普通账户的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贷款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场所信息公示管理的通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场所信息公示管理,维护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印发《关于销售抵押商品房的工作提示》,要求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销售抵押状态商品房时应充分告知购房者,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城建领域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市住建局召开矛盾纠纷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16次,率先把解决难度大但又符合相关条件的办证难项目纳入历史遗留问题清单进行解决,全年解决新增办证难项目10个2744套、历史遗留办证难项目2个1093套。稳步推进恒大房地产项目处置,全市7个恒大房地产项目实现100%销号,全年交付房屋1005套,办理不动产登记证1500套。 【保交楼专项借款落实】全市成立保交楼专项借款专班,负责落实上级政策和审核上报保交楼项目工作,市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通过专项借款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的工作方案》《保交楼专项借款工作流程》,确定市级借款主体、运作主体以及还款主体,压实项目承建、风险管控和“保交楼”责任。年内,全市8个保交楼项目全面复工,交付房屋789套。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开展2021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推进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市54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参加,经过自评、初审、复核、评审等环节,评出“信用AAA级”企业56家、“信用AA级”企业108家、“信用A级”企业162家。 【老旧小区改造】2022年,全市落实上级财政资金3.81亿元(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9亿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007万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42亿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8个,改造老旧小区89个、建筑面积381.22万平方米,惠及群众4.08万户,完成投资8.50亿元。完成道路更新面积76万平方米、供水管网改造7.3万米、排水管网改造16万米、供电管线改造8.8万米。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市住建局结合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的情况,编制《威海市区“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市住建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威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管理细则(试行)》《威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对象标准、支持政策,优化项目认定审批流程,构建联合审查、快速审批的工作机制。至年底,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472套,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批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贷款8.8亿元,落实中央专项奖补资金3770万元。 ——数据来源:《威海年鉴(2023)》(年鉴出版时间:2023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