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委党史研究院出台六条措施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24-06-06 15:59 访问次数:信息来源:中共威海市委党史研究院 字号:[ ]

为切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威海市委党史研究院根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鲁宣发〔2024〕16号)精神,结合《条例》赋予党史部门职责和威海市党史工作实际,要求全市党史史志部门从六个方面发力,持续推动《条例》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一要发挥好党史编研主力军作用。制定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积极配合宣传、组织等部门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实施、评估检查等工作。二要带头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抓好全体党员的学习教育,要把党史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要通过阅读党史著作、开展研讨交流、参观红色场馆等形式,全面系统学习党史。三要持续深入开展党史“七进”活动。特别是要与教育部门、中小学校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史知识、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英雄模范事迹教育,抓好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四要广泛运用党史各类平台载体。利用党史教育基地、烈士纪念设施、革命旧址等持续开展研学活动。利用党史网站、党史公众号、短视频等抓好群众性党史学习教育。五要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教育。要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重大主题宣传,与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结合起来,结合党史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学习氛围。六要全力保障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严把涉党史重大题材的图书、展览、纪念场馆的政治关、史实关,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防止出现“低级红”、“高级黑”现象。要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大力培养优秀党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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