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 亨(1757—1836)
 
发布时间:2021-01-22 14:59 访问次数:信息来源:中共威海市委党史研究院 字号:[ ]

       毕 亨(1757—1836) 原名以珣、以田,字东美,号恬溪、九水,山东文登文城人。出身官宦书香之家。清嘉庆十二年(1807)中举,此后多次参加会试未中。道光七年(1827),以大挑一等,分发江西安义县任知县。他为官清正、不畏强权、刚正不阿、忠于职守。据《清史稿》载:他任江西安义县令期间,朝廷发布释放有关在押犯的赦令。此前县内有为兄杀死胞弟案,为兄者贿赂知府以求援赦。他本照“不念鞠子哀,泯乱伦彝,刑兹无赦”之经义,不准援赦。知府恼怒,准备上书弹劾他,恰遇对他特别推重的时任工部侍郎程恩泽路经安义县,在其过问下,此事才得到解决。后补崇义县知县,因积劳成疾,道光十六年(1836),卒于任。他通声韵训诂之理,古学尤深。代表作有《九水山房文存》二卷。所著《孙子叙录》,至今仍是《孙子》研究者必读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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