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仲益
(1895—1970)
 
发布时间:2019-12-04 15:20 访问次数:信息来源:中共威海市委党史研究院 字号:[ ]

刘仲益,山东省海阳市小纪镇新庄头村人。1932年10月,由张静源、刘松山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在本村发展3名党员,并成立了新庄头村党小组,任党小组长。1933年春,组织与建立了石马滩头中心支部。不久,调莱阳中心县委任组织干事。同年9月,中共海阳县特别支部成立,任特支书记。1934年6月,中共海阳县委成立,任县委委员兼组织干事。期间,与县委书记孙学之等组织18人,袭击黑石嘴盐务所,杀死作恶多端的盐警6人,缴获长短枪13支。1934年8月被捕。1937年11月,获释出狱。出狱后,遵照胶东特委的指示,在夏泽村重建中共海阳特支,任特支书记。1938年8月,海阳特支撤销,重建中共海阳县委,任县委书记。1939年2月,任东海特委组织部长。不久,调任胶东区农民抗日救国会筹委会主任。1940年7月,被选为山东省参议会议员、省农救会执委、省各救总会执委、省宪政促进会理事等职。1941年,受胶东区党委派遣,在海阳协助成立了县抗日民主政府。与县委书记刘梦溪发动群众,把国民党地方武装掩埋的武器挖掘出来,建立起100余人的海阳县游击大队。1941年5月,任胶东区农民抗日救国总会第一任会长。1942年6月,任胶东区农民抗日救国会副会长兼东海区农民抗日救国会会长。1944年6月,任东海地委民运部长。1945年5月,任中海地委常委、专署专员。同年9月,中海专署撤销,调任东海地委常委、专署专员。1949年2月,调胶东行政公署任副主任。1950年1月,当选为胶东区党委常委。同年5月,胶东行政公署撤销。7月,调华东局任民政部优抚处处长。翌年6月,调山东省供销合作总社任党组副书记、副主任。1955年1月,任山东省手工业管理局局长。1959年3月,当选为山东省政协副主席。1970年8月5日病故,同月6日,山东省民政厅批准为革命烈士。

 






分享到: 新浪微博 微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