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丙令 (1917—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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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丙令,山东省平度县杨家庄村人。1932年初,考入烟台芝罘中学(后改为志孚中学)。在校期间,团结进步学生,先后建立了读书会、新文字研究会等进步学生组织。1935年4月,国民党烟台警察无辜打死真光女子中学学生徐明娥,志孚中学的读书会员发动全体学生参加了反对当局的示威游行。李丙令作为志孚中学学生代表,参加游行示威主席团,并负责与国民党烟台当局及驻军谈判。同年6月,到育德小学任教员,继续组织和领导学生运动。1936年4月,和孙德铮等在志孚中学秘密发展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队员,建立“民先”组织。同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9月,任中共烟台市工委委员。10月,任中共烟台市委负责人。1937年10月,根据北方局的指示,参加国民党进步人士余沁新主持的政训处,根据胶东特委指示到牟平县任政训员,住上庄乡农学校。 1938年1月,李丙令到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二大队三中队任指导员。7月,改任二营政委。9月,“三军”整编为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五支队,李丙令任六十三团政委。11月,改任十九旅政治部主任。1939年2月,调二十一旅任旅政治部副主任兼组织科科长。4月,胶东部队缩编,先后任六十二团政委、十五团政委兼政治处主任、十三团政委。1944年底,到山东分局党校学习。1945年8月,山东军区将所属主力部队和基干部队编成山东解放军野战兵团,李丙令被任命为第六师政委。9月底,奉命率部进军东北。到达东北后,所属部队被编为东北民主联军第二纵队,任纵队政治部主任。不久,东北民主联军第二和第三纵队合并为第四纵队,改任十一师政委。先后参加了新开岭战役和临江保卫战。1948年1月,调任东北野战军四纵第十师政委。同年10月,所部参加了辽沈战役,担任战役的前卫师。11月,东北四纵改为四十一军,十师改为一二一师,李丙令任师政委。北平宣告和平解放后,一二一师入城担任城市警卫任务,并接受毛泽东主席和其他中央领导人的检阅。1949年4月,所部奉命南下。9月,参加了衡(阳)宝(庆)战役。随后向广西进军,在追歼逃敌中,一二一师俘获了国民党桂系王牌第七军军长李本一。 1950年5月,李丙令调任四十一军政治部主任。12月,任军副政委。1951年10月,任政委。1955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1958年1月,调任广州军区政治部副主任。1959年2月,入高等军事学院基本系学习。1960年10月毕业后,历任解放军政治学院政治部副主任、副教育长、教育长、政治部主任、训练部部长。1972年10月,被任命为军政大学副政委。1975年8月,离职休养。2002年6月13日,在北京逝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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