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卫职官变迁——纪念威海设卫620周年
 
发布时间:2019-12-19 09:58 访问次数: 作者:耿祥星信息来源:中共威海市委党史研究院 字号:[ ]

1398年,明朝在山东半岛东端设威海卫,同时还设立了成山卫、靖海卫,至今已经有620年。威海卫自设立至1735年裁撤归属文登县,历经337年。英租时期,只有卫城里属文登县管辖。中国政府收回威海卫后设行政区,归南京政府行政院管理。1945年8月16日,威海卫解放,成立威海卫市(地专级)。1948年3月,改为县级市。1951年5月5日,去掉“卫”字,直名威海市,以卫为地名的历史合计553年。考察威海卫的的职官变迁,可以在一个侧面反映威海在全国版图中地位作用的变化。

一、明代的三品指挥

洪武三十一年四月(1398年5月),明朝政府将文登县辛汪都三里东北近海处划出,设威海卫,派兵驻屯。卫下设所,威海卫辖左、前、后三所。按明代军事编制,五千六百人为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一百一十二人为百户所,所下设总旗二名、小旗十名。其部辖五千人为指挥,千人为千户,百人为百户,五十人为总旗,十人为小旗。卫指挥最高为指挥使,正三品;其次为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为正四品。正千户为正五品,副千户为从五品百户为正六品。在卫衙内还设有镇抚,为从五品,经历为从七品。可以确定的是,威海卫并没有满编配置。沿海之卫本是军事单位,实土面积都不大。威海卫当时南至接官亭(即现在的戚家庄,离卫城五里),西至初村庄(现在的初村镇驻地,离卫城五十里)。据《威海卫志》(乾隆本)记载,以指挥使衔守威海卫的有25人,以指挥同知衔守威海卫的12人,以指挥佥事衔守威海卫的42人。《文登县志》(光绪本)记载,威海卫有指挥使5人(户)前后世袭32人,指挥同知3人(户)前后世袭18人,指挥佥事14人(户)前后世袭48人。

二、清代的五品守备

清顺治元年五月,清军在摄政王多尔衮的率领下进驻北京,六月派兵平定山东,十月便讨平了登莱的明军残部,控制了山东全境。顺治二年(1645年),清廷决定对原威海卫地设守备一员,正五品,成立威海卫守备署,管理庶政兼理屯务,与州县平行。第二年便拣选原威海卫指挥佥事陈万言为威海卫首任署理守备。至雍正十三年(1735年)撤卫,历任守备16人。

雍正十三年(1735年)裁撤威海卫归并文登,设立文登县威海卫巡检司,设巡检一员,从九品,掌握捕捉盗贼,维护地方治安。首任巡检杨奇彦(浙江山阴人)。此后一直到光绪年间历任巡检知名者计34人。

三、英租时期的总督与巡检

1898年7月1日,清政府同英国在北京签订《中英议租威海卫专条》,按《专条》规定,除卫城里仍归中国管理外,将威海卫连同刘公岛及其附近海面和威海卫全湾沿岸10英里宽地方,租与英国政府,范围包括文登县东北部辛汪都、温泉都和管山都各一部分,以及荣成县西北部一部分。威海卫最初在英国海军部的控制下,设置了临时性的行政公署,次年该由陆军部管理。1901年1月1日,正式由英国殖民部接管,并颁布《威海卫地方政府组织法》。同年7月24日颁发了《1901年枢密院威海卫法令》。威海卫行政公署设行政长官一人,由英皇直接任命,地位等同于英属殖民地总督,但不同的是他总揽行政、立法、司法大权于一身,其专制又远超其它殖民地。1902年5月3日,首任行政长官骆克哈特到威任职,印章为“大英钦命威海卫办事大臣”。

                英租时期威海卫历任军政、行政长官

序号

姓名

任职时间

备注

1

格恩特Ernest Gaunt

1898.7-1899.8

军政长官

2

道华德Arthur Dorward

1899.8-1901.12

军政长官

3

库温J.Cowan

1901.12-1902.5

军政长官

4

骆克哈特James Stewart Lockhart

1902.5-1921.4

行政长官

5

波兰特Arthur Blunt

1921.4-1923.11

行政长官

6

布朗Russell Brown

1923.11-1927.3

行政长官

7

庄士敦Reginald Johnston

1927.4-1930.9

行政长官

 

而在卫城之内,仍是地方的九品巡检。英租当局在与地方交涉中,嫌城内的九品巡检职位太低,其驻威军事长官格兰特海军上将,建议清政府另派较高级别官员应任。清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八日(1898年10月13日),“清廷批准登州府同知吉庆(正五品)移驻威海作为海防同知,专司海防水利稽查弹压,并委筹办理中外交涉事件。”同时规定,“命盗、钱粮、户婚、田产与马夫一切词讼案件,仍由文登县审理。”1906年5月,该同知被调往烟台。此后,威海卫城内巡检由九品升为从七品,从而也称其为候补知县。

四、民国时期的一级行政区

1930年10月,中国收回威海卫。对威海卫的行政设置,南京政府极为审慎。在接收前夕的1930年8月,外交部对威海卫行政管理拟具了三种方案。9月3日,由中央政治会议决定,威海卫收回后作为行政区,设管理公署,派专员一人,直隶行政院,并拟定管理公署组织法,呈经国务会议修正通过,于收回后次日明令公布。《威海卫管理公署组织条例》共二十条,除明确规定管理公署的权力职能、隶属关系、区域范围外,同时指明在不抵触中央法令范围的前提下,准许制定单行规则。首任专员徐祖善(1889—1957),字燕谋,江苏无锡人。1905年考入江南水师学堂,毕业后曾任海军提督萨镇冰侍从副官。1911年官费选送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学习,回国后先后任职海军部、天津海关、财政部。1930年10月至1933年12月任威海卫行政区管理公署管理专员。第二任专员徐东藩(1887-1950),浙江金华长山人。1909年,他以金华中学(金华一中前身)首届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并考入了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前身),后又考取了官费留学英国,被公费派往英国伯明翰大学深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回国后,先后任职外交部、山东省政府,1934年1月至1936年4月任威海卫管理公署管理专员。第三任专员孙玺凤(1892-1961),山东高青人。1918年考入北京高等法文专修馆,取得留法勤工俭学官费助学金的资格,两年后赴法边工作边学习。1928年获葛城大学法学硕士,两年后获巴黎大学法学博士。1936年4月至1938年1月任威海卫管理公署管理专员。第四任专员郑维屏(1887-1954),河北永年人。北京陆军模范团毕业,先后在北京混成旅、津浦铁路天津车务处、河北民政厅等处任职。1936年4月,随专员孙玺凤来威海任警察局长。1938年1月至1942年12月代理威海卫管理公署管理专员。威海被日军占领后,郑维屏由积极抗战逐步转向积极反共,1954年1月在文登被公审枪决。1942年12月8日,国民党行政院588次会议决议:“威海卫管理公署应暂撤销”。至此,作为一级行政区的威海卫行政区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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