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人名)入志鉴编写琐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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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对于志书年鉴来说,有两种意思,一是人物是志鉴的一个编(年鉴中多称为栏目),且对志书来说是必设编、传统编,不可或缺,分量重,位置一般在志书后部,压轴出场;二是人物作为个体、社会人而录入志鉴的《人物》编中或者其他非人物编章中。在《人物》编里为集中记述、专门记述、重点记述,在其他非人物编章则为分散记述,也属于重点记述,因为某些事件或者人物本身的社会属性需要在相关的章节中记载,属于因事系人,人随事出。笔者翻阅35部省内外的市县级志书年鉴(因为馆藏年鉴无连贯性,有局限,可能会影响判断),其中对人物的记述,各有特色、五花八门。本文就入志(鉴)人物编写的一些问题,琐谈一些粗浅看法,请前辈指教。 一、志(鉴)人物的定性及志鉴编纂人物的重要性 地方志鉴,是全面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资料性工具书,其储存历史资料的特点是非常明确的,对人物记录更要体现社会价值和历史价值。人物,广义上指人,指大众,狭义上泛指名人、公众人物,被认为有突出贡献或显著特性的人、有才能的人。人物是地域发展最活跃的因素,历史上有“人物为一郡之柱础,乡邦之光耀”之说。历史是人类创造的,毕竟,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真正动力,任何一项事物或社会活动都贯穿着人的活动,人的活动是社会的主体。入志鉴人物,一般是指狭义上的人物,通常在工作事业上有突出成绩并且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可审定,或者社会行政职务达到一定级别与标准。人物,是志书、年鉴的灵魂,是地方志鉴的重要组成部分,志鉴记载人物,相似于纪录片里的典型宣传形象,富有感染力,丰满生动的人物是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好教材,是弘扬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科学创新精神的榜样与楷模。地方志的功能与作用为“存史、资政、育人”,而育人的作用,更多地是通过所录人物赋有的感人事迹来体现,以人(人物)教育鞭策鼓励当下之人、后世之人,通过先模科技英才的榜样引领,启迪人生,推进社会文明发展和谐稳定。 二、上级业务部门对志鉴人物编写的规定要求 入志(鉴)人物是要青史留名的,必须有一定的标准与规范,不是谁谁都能录入的。对于入志(鉴)人物的收录要求与编写规范,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等业务上级均做出较详尽要求。 中指组字〔2007〕1号文《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第六条 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对有重大影响、有突出贡献、有代表性的在世人物,主要采用以事系人的方式记述;在人物简介、人物表(录)中需要反映的,要严格掌握收录标准,其原则由省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确定。第十三条 图照的选用应当注重典型性、科学性和存史价值的统一,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把握选用尺度。……除立传人物外,地方领导人和地方志书编纂人员的标准像不得入志。 中指组字〔2008〕3号文《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十一条 立传人物为在本行政区域有重大影响者,以及本籍人物在外地有重大影响者。照片无广告色彩。除人物传、人物简介外,无个人标准像。第二十条 生不立传。在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以外记述人物,以事系人、人随事出。记述人物准确、客观、公允。第二十一条 人物传记述传主的生卒年月、籍贯(出生地)、主要经历、典型事迹、个性特征、社会评价等。人物简介略记人物履历及主要事迹,不面面俱到。人物表要素不缺。照片主题明确,图像清晰,注明时间、地点、事物、需要说明的人物的位置及时任职务等。第二十三条 资料真实、准确。资料经过鉴别、考证、核实,时间、地点、人物(单位)、事实、数据等准确。第二十四条 资料全面、系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资料齐全。反映事物发生、发展过程的资料连贯、系统。人、事、物,时间、地点、事件经过等要素齐备。第三十四条 人物直书姓名,不冠褒贬词语,不在姓名后加身份词;必须说明身份的,首次出现时在姓名前冠以职务(职称)。 2017年12月21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施行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第十八条,年鉴资料应真实,人名、地名、时间、事实、数据、图片、引文等应准确。第三十条 人物记述可采用简介、名录、表等形式,入鉴人物应严格掌握标准,人物记述应做到客观、准确、公允。在《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中,第十七条,慎用少用领导人照片,忌用人物标准照。第二十二条,年鉴入鉴人物应严格掌握标准,一般应收录革命烈士、当年逝世的影响较大的社会各界人士;在世的模范人物、新闻人物等有突出贡献人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由以上可以看出,甄选与编辑志鉴人物,有条框限制,有依照可遵循,不是编辑者以个人的好恶来评定,不能主观随意,也不能客观被动。 三、志鉴人物的收录标准问题 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四级志鉴中,因级别不同地域范围不同,其收录人物的标准也不同,标准与规格一级比一级严格,呈逐渐提升扩大的趋势。范围越大,能搜集到的海选人物越多,登录人物的标准也就越严格,入选的皆是行业翘楚精英模范,社会上影响力大、声誉高。能录入国家级、省级志鉴的人物,肯定能入选市级志鉴、县级志鉴,反之则不一定。 以正在编纂的县级《文登市志(1991-2013)》为例,其人物收录标准如下(受到留党察看、行政降级或更严重的处分而未撤销处分者,不得入选;2-5项包括在文登工作的文登籍和非文登籍人士): 人物传略为断限内去世人物,主要收录:1、地方(包括企业界)副厅、部队副师级以上的文登籍领导干部(实际担任职务,不包括离退休后享受的职务);2、获得正高级职称、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3、省委、省政府以上单位授予的劳模、英模、先进工作者称号的,省军区以上单位批准的战斗英雄、获一等功及同级别荣誉称号的警务人员及驻军部队官兵;4、获省级以上技术拔尖人才称号、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的人物;在国际重大比赛、评选中获一、二、三等奖的人物;5、其他产生特大影响的人物;6、文登籍在外地工作的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先模人物;7、第一部《文登市志》漏记的符合以上标准人物。 人物简表收录符合“人物传略”标准的、第一部《文登市志》未记或已记但1991—2013年职务、职称、荣誉称号有变动的以及曾担任过文登市级领导职务的在世人物。 相比志书,《文登年鉴》人物收录标准大体相同,在政界、军界的收录级别略有降格,主要是已故或在世的为地方副处级以上、部队正团级以上干部;模范先进人物收录威海市委、市政府、威海军分区及以上机构表彰的人物、威海市科技进步奖、威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者(上述人物包括在文登工作的文登籍人或非文登籍人士的)。 年鉴志书是承载地域特色的资料书,各地地情不同,业务部门不可能拿一把尺子量全国,一刀切得齐刷刷。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基础上,灵活机动地掌控断限内人物的编写标准,勿越境而书,不越限而记。 四、志鉴中人物的记述现状 对入志(鉴)人物的编纂归属,可设置为人物编、非人物编。人物编是相对独立的一个编(栏目),不依附于其他的章节,人物集中不分散。 除人物编的其他编均可称为非人物编,多属于因事系人地记述人物,文字相对简略,相对分散,说不定哪一个编章中就会出现。相对于非人物篇,人物篇的文字记述着墨要重一些深一些。不同地域不同县市的志鉴,对人物的记述是有区别的,从志鉴框架设计分类上,人物归属就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这其实就是对人物编的命名问题,各家有各家的主张与写法,没有千志(鉴)一面。人物集中记述在志书中体现得尤为明显。由于志书的跨度时限长,断限内人物资料较丰富厚重,均单设《人物》,为必设编,不和其他事业门类混搭,且位置多排在志书较后位置,属重量级编章,在这一方面不存在分歧与异议。而年鉴编纂多为一年鉴(也有2年鉴、5年鉴等),断限跨度短,人物资料较单薄,分量较轻,人物归属地较志书有变化,形式多样。在笔者查阅学习的30部年鉴中,将人物单设为栏目的有25部,约占83%;与其他栏目合在一起的有3部,占10%,如人物•先进、人物•先进集体、机构•人物;未设人物的有2部,约占7%。结合关注拜读的二轮志书年鉴,其综合记述状况如下: 首先,有的年鉴资料归属不当。如某年鉴单设“人物”栏目,分先模单位·人物、2015年光荣榜两个分目。先用大篇幅记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旅游局、市热电有限公司这3家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获得单位的事迹,随后,只记录了一名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把先进集体记在人物里,很明显文不对题,存在低级明显的逻辑错误。要么把标题设为“人物 先进集体”,要么把先进集体移出另行安排。其他年鉴也均存在这样的问题。 其次,人物收录标准过低、级别过低。某年鉴设“机构 人物”栏目。组织机构设置由182个正科级以上单位的名称、单位正职姓名、单位副职姓名组成。人物下设市县级领导干部、市直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等三级目,把在组织机构中正科级及以上单位实职“一把手”又重复且重点地记述了一遍,约N人,每人200余字简历加一寸黑白照片,篇幅从71页至110页,共39页,6万余字,约占整部年鉴的9%,为大栏目,篇幅远远超过商贸流通、交通通信、教育、财政、税务、科技等栏目。县级年鉴在机构设置与负责人栏目里登录辖区内正科级单位负责人的不在少数,很普遍很正常,一般只记录姓名、职务、在职、离职等信息,像这样大篇幅大规模地展示履历照片的,其意义何在?低标准地录入,导致篇幅增加了,无多少价值信息,读者还不买账。翻阅年鉴,全是“大官”,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为当官的编的书,官本位主义浓烈。某年鉴将各正科级以上单位现任领导的简介与标准像置于本单位工作之前,罗列其人的升职调任履历,也是一本“官员大全”。某年鉴的去世人物中,收录上年去世的曾担任正科级以上职务的人物,这正科级别的定位标准是不是有点低啊? 续志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某市志人物编的本籍外地任职人物简介中,某人资料如下:……(求学经历)1993年以优异成绩分配到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从事临床麻醉专业;1999年7月考入山东大学医学院;2001年获得山东大学临床麻醉学硕士学位。在国家级及省级医学刊物上发表数十篇医学论文,参与并主持多项医学科研课题,取得优异成绩。从履历看,此人“硬件软件”都不达标,无所谓的行政职务“官杠杠”(科级、县处级、地厅级都不是)、也无所谓的“烫金本本”荣誉称号(地市级、省级、国家均没有),不是科技拔尖人才,也不是高级职称获得者,事迹平平,如此条件是很难录入志鉴的,尤其是断限为25年的地方志。类似人物在该志中不少见,还真是疑惑这人物的入选标准。收录人物的标准过低,不仅导致收录范围过大,难以收录完整,而且导致志鉴品位下降。入志鉴人物选用要严格严谨严肃慎重,尤其志书的收录标准和条件是高于年鉴的,那都是“人中龙凤,马中良驹”,能入志的人物,一定能入年鉴,但能入鉴的人物不一定能在志书中记载,来不得半点马虎。 级别的问题还出现在先进人物的授奖单位上。某年鉴人物栏目重记了山东省劳模、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山东省“三八”红旗手的资料,文字简介与人物免冠照片配合完好。但在个人受省级以上表彰统计表,出现了卫生部表彰的全国优秀乡村医生、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全国模范法官、中共山东省委表彰的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3个先进个人。如果比一比授奖单位的级别,卫生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共山东省委的级别一定是高于省妇联、省总工会、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那获得如此高级别奖项的3人,通常应该归属于简记的模范人物中,却出现在名录里,很是令人费解。确定授奖单位的级别,是为了安排获奖者的登录位置,是在简记中登录,还是在名录中记述。同时,授奖单位的级别,决定了荣誉的含金量,决定了此人物的社会奉献度与社会认可度。编辑人员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鉴别能力强,在山寨组织泛滥、某些荣誉称号贬值满天飞的情况下,更要弄清授奖单位情况,实事求是,该属于哪个级别就归属到哪个级别里,不能想当然自以为是地把先进人物降级或升级。 第三、人物编(栏目)收录资料少,篇幅太小。与人物记述庞杂的情况相反,某年鉴人物栏目,只记述了3个人物的简历:新任市级领导2人、全国劳模1人,加上2寸照片共有1页篇幅。其他的先进个人,同先进单位一起,被安置在“先进”栏目。相比此年鉴其他的栏目,相比同级别年鉴的人物栏目,绝对是录用人物最少、篇幅最小的,很单薄,难以支撑起一个栏目。某年鉴(2014)卷人物也是一个页码的篇幅,很简略地记述年度内新增的4名领导、3名烈士的资料。或许这样精简精致的人物栏目,好于臃肿庞杂的人物栏目,不可置否。 第四、志鉴中对人物记述中规中矩,干巴巴的,不灵活不生动。如果说行政人物除了记述职务升降外无它,那英模科技人才总有事迹亮点可寻吧,但也是四平八稳、平淡无奇,缺少对其细节特征的叙述,缺少血肉,不充盈不丰沛,未能彰显先模人物的风采榜样引领作用与科技创新人物的实干敬业奉献精神,达不到各行各业领军人物所带来的宣传效果与激励效应,未能很好地诠释志鉴存史资政的功能。 第五、甄别不清,有价值信息含量轻。某些年鉴对于人名入鉴的编辑过于随意,不该录入的录入了,不符合志鉴人物编纂的规范要求。某年鉴记载“局机关通过调入或考选等方式新增李△△、宋△△、颜△△等3名同志,由原来的19人增加至22人”,正常的普通的工作调动没必要谁谁都记录,毫无意义,这样的信息就没有必要入鉴,如此“鉴上留名”也太容易了,是不是其他同志也应该添上姓名入鉴呢?那年鉴成啥了,花名册?人员登记簿?这里涉及的就是人名入志鉴的问题。人名,也就是自然人的标识符号。人物入志鉴与人名入志鉴是两个概念,但是,都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与标准。后面会略作探讨。 某市志人物编收录断限内203名挂职干部,以表格形成呈现,列姓名、原工作单位及职务、下派单位及职务、下派时间、性别、民族、文化程度、籍贯8个信息项,洋洋洒洒占据8页的篇幅。笔者陋见,挂职干部的挂职时间一般为一年到两年,在这短短的两年内,或许为挂职单位创造了价值做出了贡献,或许工作绩效淡淡一般,或许更有甚者闲赋在家吃空饷,如同神木县的67名挂职干部只挂名而不尽职。在续志中登录这样的资料,无多大历史价值。如果非得记载,不如在某一章节中做综合记述,然后有突出贡献与作为的点名亮相即可,大可不必长篇累牍地来记载。地方志鉴体现的是地方特性,为何不登录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当地工匠、技师、身边好人呢?打造接地气提升社会鉴赏度、读者买账的好志鉴呢? 第六、有价值资料挖掘深度不够,有需要留名的却给忽视忽略了。《文登年鉴》【精神文明建设】条目,……年内,1人当选第五届全省道德模范,10人获“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3人入选“中国好人榜”,5人荣登“山东好人榜”,12人荣登“威海好人榜”;【文化产业】条目……2人获评首批威海市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在上述两个条目中,均对这些充满正能量的人物、事件做了面上简述,缺乏有深度有价值的拓展记述。笔者认为至少有必要把全省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榜、山东好人榜、首批威海市文化产业领军人才的姓名职业点一点提一提吧,既然是达到国家级和省级的、首批威海市的,并且还是几个人,占用不大篇幅,为何不能把资料记述详细一点,为使用者留些有价值的信息呢? 第七、重复记述,浪费篇幅资源。某年鉴人物的县级领导干部简介中,如张☆☆,任过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在县委这块记述,之后又任县政府副县长,在政府这块又记述一遍,照片、文字皆一模一样的,没变化,粗略统计有12人的资料机械重复。某年鉴人物栏目有全国和全省先进个人分目,用文字和照片简记6个全省和全国先进个人,记述要素齐全,核心事迹突出;紧随人物栏目之后的是荣誉栏目,设全国(条线)先进个人、省级(条线)先进个人名录,把人物栏目简记的5个人在名录表中又重复一次(不知道啥缘由,还漏掉了1人)。此类情况,如果需要多处记录,大多数志鉴采用互见、参见的形式,且记述点各有侧重,避免资源浪费。 第八、随意登录地方领导人标准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除立传人物外,地方领导人和地方志书编纂人员的标准像不得入志。翻阅地方志鉴,编纂人员的标准像倒是没录入,但有部分志书登录地方领导人的标准像,且录入得顺理成章。某二轮市志人物简介中,登录市级领导53人(且任职时间为志书出版时间2017年1月,明显越过志书2010年的下限)、历任县委书记9人,均是文字加标准像。某续志人物简介登录县级主要负责人27人,文字加标准像。如此,明显有悖于业务规定,不符合志书的编纂规范要求。究其原因,恐怕还是与官方主办有关,与政治有关。 五、人物编中人物撰写的总体要求 首先,人物编(栏目)是一个特殊的编,登录人物少则几十,多者上百人,按什么顺序按什么分类,必须有统一标准统一顺序。老话说先走为大,志书的传统写法一般先记去世人物,然后才是在世人物。去世人物分为传记人物、传略人物,再细分就是古代人物、近代人物、现代人物;或者英烈功臣、军政要人、著名企业家、文化名人等。在世人物也可以按军政界、科技文化界和其他人物记述,各地可以根据自己域内情况划分归类,但是先记去世再记在世人物这一点没有分歧。确定了人物分类,接下来就是人物的排序,传记或传略人物排序以生年或卒年为序皆可,在世人物一般以生年为序,上级部门无硬性规定,由编辑部门决定。排序是个细微活,要谨慎仔细认真,避免出纰漏。 其次,人物编(栏目)应该有面上总体的小概括或者叫编下序,简要说明人物收录标准、分类、收录人数等(也有志鉴在凡例或编辑说明中点明人物的收录标准),让读者阅览有个大概,否则漫无边际,无所适从。现在有年鉴的人物栏目,啥也不交代,一开篇就是表格,很突兀,不符合志鉴的编写规范。 第三,真实的历史需要鲜活的人物来呈现。志书年鉴的特性较严肃,不能浓墨花哨,但也不能干瘪呆板,胶柱鼓瑟千人一面,可以在中规中矩、严肃、拘谨的基础上,增加灵动灵活的元素,淡化志书年鉴板着脸正襟危坐的面孔。人物篇的质量核心是真实、准确,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或者出生地)、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事迹荣誉等必需要素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一些细节记述,丰满人物形象。《文登市志》于1997年8月荣获全国地方志优秀志书一等奖,其人物编写抓住传主的特点与特性,非常注重史实、细节处理,用事实说话,社会反响较好。传主“滕世思”中这样写道:“大跃进”时,他坚决反对“浮夸风”,致1958年“整风补课”中,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搞“分散主义”,受到撤销党内一切职务、工资降三级处分;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又定为“结成反党集团,进行反党活动”等罪名,被开除党籍,工资降三级。1960年6月,下放沐浴水库劳动改造。1961年,领导找他谈话,示意其承认错误,可撤销处分,他坚持说:“粮食亩产量就是达不到那么高,我没有错!”转身仍回工地推小车。其父到工地看他,见他吃苦流汗的情景,流下了眼泪。他却劝慰父亲说:“咱本来就是庄稼汉,和群众一样推推车,算什么苦!”在文登工作近20年,被誉为“庄户县长”,一身农民装束,骑自行车下乡,蹲点指导工作,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打成一片。透过这样朴素亲切的记述风格,一位秉性耿直、作风朴实的老干部形象跃然纸上,很容易与读者产生共鸣,感染影响力颇深。 近几年,《文登年鉴》人物采用《世界政党辞典》《中国人名大辞典》的写法,在人物简历前均使用人物入选原因的点题句,其编写模式:姓名+点题句+人物的具体信息资料,了然明晰,反响较好。如,王某某 女, 全国劳动模范。1958年12月出生。宋村镇集西村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多年间同技术人员熬在生产一线,苦心钻研新技术,失败失败再失败再成功……。2006年7月,她主持研究开发的△△项目,处于同行业前列,每年为企业创造利润△△万元,上缴税金△△万元。2008年1月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010年5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第四、打破俗套,淡化官本位影响,强化英模先进技术拔尖人才人物记述。志鉴虽为官方主办,但不应该编成“官的书”。目前大多数志鉴人物的撰写,约定俗成的固有模式是先记“地方官”领导,对地域内的官员资料记述得翔实全面,每一次的升迁调任都十分清楚。然后才是其他人物,不记“官”的年鉴很少。即使不在人物里简记,也会在机构设置与负责人条目中出现。但对入志鉴的先模人物及技术拔尖人才则轻描淡写,简单简略弱化,用名录表格一概而过。即使简介记述,也未将人物的突出事迹突出技能呈现读者,苍白无奇。笔者认为,人物入志鉴,很大一部分应是对地方“人杰”的记述,一个“熬”成科级处级而无所建树不作为的领导干部,与一个在工作岗位在事业上为地方为国家创造财富的先模人才相比,谁更应该青史留名呢?若志鉴中有杠杠的所谓“领导”远多于人民群众的优秀代表,那是社会价值观的偏离,是正史的悲哀。编辑部门应打破旧框束缚,改变这些很传统很普遍的写法,不能把眼光紧盯在领导身上、盯在“官位”上,要把视野落在为社会发展进步创造价值的“民众”身上,把社会崇尚褒扬的模范人物、科技精英、德义首善放在前端记述,这是主办单位、编辑人员的一种态度、一种认识,或许能成为一股社会清流。较有特色的是《义乌年鉴》《广饶年鉴(2016)》与《深圳年鉴》,值得学习借鉴。 《义乌年鉴》设义乌人在外地栏目,采用连续刊发形式,分专题记述在外义乌人经商办厂、科研教学、从政经文等方面的精英人士创业历程和不平凡的业绩,从侧面彰显义乌人的理想追求和时代风貌。2013卷记述的是在农业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义乌籍人物,以出生年月为序排列,分纪念人物、义乌人在外地、新义乌人,将视角对准工作一线的科研、环卫、协警、消防等岗位的普通人物,百姓善举,永留青史。笔者认为,设立义乌人在外地栏目,凸显了当事人卓越的业绩与贡献,也体现本土人对在外地工作的家乡人的关怀惦念,利用这个板块平台,促进联系沟通,为续志积累人物资料,实属高明之举。 《广饶年鉴(2016)》人物栏,设中国好人、山东省道德模范、山东省敬老模范、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东营市十佳模范老人、感动广饶最美人物、第三届十佳孝亲敬老楷模……县级领导干部。粗看只是记述先后顺序与以往年鉴的颠倒,但仔细琢磨,是否有编者的良苦用心在里面,是否有淡化官本位主义的意味?把普通大众中的灵魂领军人物推向舞台的镁光灯下,把镜头聚焦在生产一线,增强“草根英雄”“身边好人”的社会存在感、出彩率,让社会的正能量主旋律得到传承弘扬。弘扬正能量要形成态势,形成潮流,激浊扬清,带动全社会的和谐正气。 在彩页中、栏目后的空白处记述人物,也算是年鉴的亮点。《威海年鉴(2016)》在前彩中登录12名“中国好人”,文字简介加上工作生活照,有图有真相,图文并茂,直观生动丰满实在,阅读起来很有感染力,很受鼓舞,宣传效果极佳。《威海年鉴(2017)》174页在信息产业栏目的空白页记载第九届威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情况简介,332页空白处记载第七届威海市十佳青年创业之星的情况。《东明年鉴(2015)》人物栏目,载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简介”,简记国家级、省级、市级传承人的资料,读者倍感自豪,如果能留存人物传承技艺的工作照,锦上添花,效果更好。 第五、志鉴应增加对负面人物负面事件的记述。志鉴人物记述应以正面人物为主,鼓舞人心,振奋精神。但很有必要记述一些有影响的负面人物,契合志书教化功能和年鉴的“借鉴”“鉴戒”功能,以人为鉴、以史为鉴、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就是这个意思。对负面人物的记述要谨慎,需在司法机关案件定性之后,如有重大影响、有警示警戒作用的落马获罪的人物等。《深圳年鉴(2015)》人物栏目,除记述新任领导人、全国先进模范、新闻人物外,增加“获刑官员”分目,有新意有深思,切合当今反腐倡廉的形势需要。这可能是年鉴界的首创吧。 六、非人物编中人物(人名)的编写 年鉴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料工具用书,要擅长记录平凡人物的不平凡事迹,要体现其年度性、新闻性、历史价值性,创造社会效应,提升社会正能量,有些人物(人名)因为当事人的某些行为活动、社会影响才得以入志鉴,但按条件标准不能进入人物编专门记述,所以就采取因事系人的编写,以叙事为主,随事而出,在非人物编相关章节中分散出现,可以立条目,也可以在叙事时一句带过,文字简练。《萧山年鉴(2014)》“重点企业和集团”下设【鲁冠球应邀参加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会】条目,资料真实,有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寥寥7行百余字,记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其亲切中肯的评价,一位谋事创业的实干家跃然而出,立体形象,可读性强。同时,《萧山年鉴》记述了在扑救“1·1”大火牺牲的尹进良、陈伟、尹智慧三名消防战士的资料,在“消防管理”分目中设【3名消防战士为扑救“1·1”大火牺牲】条目,在“瓜沥镇”分目中设【消防烈士纪念铜像揭幕仪式举行】条目,在“人物”栏目里,录入这三名烈士的传略。三处记述,灵活变通,互为一体,互为补充,多方位多角度记载火灾抢险事件中诞生的英雄群体。《张家港年鉴(2016)》375页【倪永祥获评年度中国正义人物】条目,《义乌年鉴》在民主党派·工商联中记述民进会员杨峰赴尼日利亚支教的资料。以事系人的撰写,不能夸夸其谈华而不实,在有限的篇幅内抓住重点,将人物闪光点寓于事件之中,既简洁又真实准确。 笔者认为,社会劳动分工与职业阶层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任何劳动都是值得尊重的,任何人格都是平等的。人民群众的优秀代表、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拔尖人才及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人物(人名)均应在志鉴中反映,尤其是年鉴。时下热赞的大国工匠、地方工匠、创业之星、首席技师、道德模范孝星,均应是年鉴记述人物的原始素材。以文登为例,媒体中报道的典型资料,如,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孙海涛荣获“第五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个人奖”,为威海市唯一;威海市十五大感动人物和文登市第十一届“道德模范”最美的哥于永清数十年助人为乐的事迹;2016年度威海市唯一、文登首位获得表彰的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田燕带动下岗职工共同创业、诚信经营奉献社会的事迹;上述这些资料信息,既可以归属在工业、交通运输、商贸服务业中单独设立条目记述,也可以在相关章节中简略记述,即使是寥寥数语,也给当事人肯定,也能起到榜样奉献引领的作用。只是很遗憾,这些有价值有影响的资料信息均未能在志鉴中体现,被编辑忽视漏掉了。2017年4月,威海市人民政府表彰了47名威海工匠的事迹,其中有文登区5人,分别是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车工夏永平、维修电工武刚,威海顺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钳工王锡海,文登区供电公司维修电工郑爱民、威海汤泊温泉度假有限公司中式烹调师丁德刚。这些爱岗敬业、技术精湛的高素质技术工人,在生产一线脚踏实地勤奋工作,持之以恒追求卓越,为当地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年鉴中宣传弘扬“精益求精、严谨细致,追求完美、创造极致,攻坚克难、创新超越”的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崇高、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促进作用。这样一件有影响的大事,《文登年鉴》大事记中做了载录,《威海年鉴》中综合提及,但缺乏47名工匠的有效信息,如姓名、职业与工作单位、突出贡献等。笔者认为,这些劳动者在工作中创造了不菲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得到社会认可,就应该志鉴留名,褒扬宣传、树立榜样,在正文相关栏目中可用条目的形式录入,也可以在附录或者空白页中刊登,这能增加资料信息,方便阅读者使用。即使以后续志没用到这些资料,但也能发挥年鉴资料偏重的新闻性、社会性、现实价值性啊。可能供稿单位没报送或者报送信息欠缺,导致编辑人员未录入。但每位编辑都要做有心人,要敬畏自己的职业,增强责任感与职业道德操守,对得起现实,对得起历史,不能敷衍塞责。平时多关注当地的新闻媒介,从一条一条的线索挖掘追寻,从而获取有价值的素材资料。 在翻阅学习志鉴发现,以事系人地记录人物,与在人物篇中记述人物,明显是弱项,显得很拘谨,放不开。虽然在凡例中有“其他人物按以事系人原则在个别章节体现”,但阅读全志鉴竟然寥寥无几,鲜有体现。究竟是国人的内敛性格使然怕出头的椽子先烂,还是集体主义观念强不突出个人,不得而知。但是加强“以事系人”“以才能系人”的记述,远比“以职务系人”吸引读者,志鉴越接近读者接近社会,越能拓展市场,扩大受众范围,达到使用价值社会价值的最大化。 七、人名入志鉴的探讨 前面提到人名入志鉴的问题。综观志鉴,录入人名是较严谨苛刻的,都是特殊个体随着典型事件录入志鉴而流传的。年鉴因为记述的是一年(或几年)资料,新闻性强,人名录入较志书宽泛,但也不能主观意念作祟,想写谁就写谁,毕竟是青史留名,正史流传,马虎不得,编纂者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以《文登年鉴》《北辰年鉴》《威海年鉴》为例,人名入志鉴有如下情形: 一是约定俗成的人名入志鉴。《文登年鉴(2016)》录入文登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52位成员姓名、16位编审人员姓名、2位出版社审稿编辑的姓名、各供稿单位执笔人姓名275人(落款于所撰写内容之后,以示文责自负)。以上人名入鉴,是作为编纂方、出版方主体参与者的范畴。 二是宣传彩页中出现的人名。不少年鉴的彩页中刊登企事业单位的宣传资料(志书中严禁登录广告),对单位负责人姓名的登录,编辑部门一般随宣传方的要求而做,不会刻意为之。 三是正文资料中出现的人名。多是因事系人,人随事出。如上级某领导视察考察的、出席某项活动的,其社会人所具备的身份职位会出现在内文中,如《北辰年鉴》大事记中,天津市北辰区区委书记张盛如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三严三实”查摆问题专题分析会……《威海年鉴》记载【李法泉到荣成调研】【韩国首尔衿川区区长车圣秀一行到威海考察】,【三角集团有限公司】条目中,先后提到集团董事长丁玉华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装备工程部电气总工程师孙建恩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省长郭树清到三角集团南海产业园考察,皆因其行政职务、社会政务活动、业绩荣誉决定的,属于人名入鉴,更属于人物入鉴。先进名录中记录受表彰奖励的群体,也属于大范围的人物入鉴,如《北辰年鉴(2016)》237页精神文明建设中附第十一届“感动北辰文明人”名单,有203人入鉴;《广州年鉴》人物中记载2015年度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10人、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55人、第六届广州市道德模范、广州市荣誉市民15人、广州市优秀城市美容师100人。这些人物中,既有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的榜样,也有敬业奉献的楷模,是新时代的道德标杆,引领社会文明风尚,赞!值得记。 地域内各机构与负责人中,录入的各正科级以上单位的行政正副职负责人姓名,也是此人的社会行政职位级别决定的,属大范围的人名入鉴。如文登区农业局 局长☆☆☆、副局长☆☆☆等。还有些人名随着资料的被使用而登录年鉴里,如《文登年鉴》中主要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文登区缴纳地方税款前50名企业的法人代表、文登区初中男子组女子组田径纪录保持者姓名等,这些人名录入有公示通晓之意,但是要准确无误,宁缺毋滥,能不录就不录。最后是特载、附录等一次文献中出现的作者姓名及文中提及当事人姓名,具有群众性、平民化的特点,这属于史料的再利用。所有这些人物(人名)记述应做到客观、准确、公允。客观,就是不能虚假造假,啥级别啥荣誉都要弄清楚,实事求是;准确,就是不能张冠李戴,似是而非;公允,就是按照统一收录标准入选人物,不能张三一个标准,李四又是另一个标准,不偏袒不徇私不舞弊,达不到收录标准的一律免谈。 在字数篇幅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增添一些入鉴人物(人名)的有价值资料,如先进名录中增添单位、职务(职业)等,而非仅仅一个姓名。像旧版县志中的烈女篇,不仅事件是糟粕,录入的林旺财妻葛氏、张永福妻刘氏,一点史料价值都没有。 八、关于人物(人名)入志鉴的其他问题 1.照片问题:入志鉴人物,一般是传记传略人物、简记人物用照片,而人物表则不需要照片。按照业务上级的规定,少用个人标准照。如果非得用照片,可用生活照或者工作照,更能展现人物风采。至于彩色或黑白,尺寸大小,没有统一的规定,视志鉴整体版式装帧设计情况而定。 2.人物检索问题。由于篇章栏目的结构不同,有的人物在目录中出现,检索比较方便,有的则未出现在目录中,查阅使用较费劲。这样就需要在索引中设置主要人物人名检索,方便读者查阅使用。《武进年鉴(2014)》设主题分析索引、人名索引、地名索引、书名索引,按汉语拼音顺序排列,查阅使用很方便。是编辑者有心为之。《临沭年鉴(2016)》《安丘市志(1986-2013)》设有主题索引和人名索引,查阅使用确实方便快捷。 3.人物资料的准确性问题。翻阅志鉴,大多数会先“看看人”,读者通常对非人物资料的错误漠视淡化,而对人物的编纂盯得很紧,疏漏谬误之处很是“惹人注目”,被无限放大。所以,要认真校对核实细节,在常识性的姓名多音字、性别及各个时间节点上多加留意(强调一下,加入中国共产党不能简写为“入党”,“入党”一词是不规范的),有多大的收录范围,就要有多大的担当与责任。某年鉴人物中,将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的授奖机关写为某地级市总工会。某县志在山东省劳动模范人物表中(看这个表题,授奖机关应该是山东省政府),某人的备注栏里写着“某县授予”,县级政府能授予“山东省”的劳动模范吗?是在某县被授予的意思吗?令人费解。某年鉴的“2015年国家、省市县级劳模和市(厅)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名录”中,有瑕疵。首先,表题应该去掉“国家、省市县级劳模和”字样,因为录入的5人只获得市(厅)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未获得县以上的劳模称号,虚空称号没必要加上去;二是表项中“工作单位及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5个人均未提专业技术职务,所以也应去掉“(含专业技术职务)”字样。三是表项“所获荣誉称号及获得时间”栏,只有获得时间,并没有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明显是漏掉了。硬伤啊,伤不起! 志鉴,是专业机构专业队伍编辑打造的专业产品,粗制滥造谬误环生不是志鉴的风格。编辑讲究的是个真功夫,编辑人员就得是个好工匠。一件产品,需要不断的打磨雕琢才能成器。同样,志鉴也需要责编人员依靠追求卓越的创造精神、精益求精的品质精神、用者至上的服务精神,通过高标准高质量历练,对产品不断改进、不断完善,最终,写“活”人物,为志鉴增色添彩,成为编者与读者的骄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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