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旧志看明清时期威海地区的学校教育
 
发布时间:2019-12-19 09:51 访问次数: 作者:侯志杰信息来源:中共威海市委党史研究院 字号:[ ]

旧志是记载一个地区某一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发展状况的重要典籍,旧志中保存的丰富史料,可以为我们研究、了解当地某一行业的历史发展提供比较可信的资料依据。本文主要根据威海境内现存的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光绪《文登县志》、道光《荣成县志》、乾隆《威海卫志》等旧志对学校教育的记载,研究明清时期威海地区学校教育的发展情况。

一、地方教育机构

明清时期官方教育系统包括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地方官学按照行政级别有府州县儒学和社学。除官学外,地方上还有大量的书院、义学等非官方教育机构,它们与府州县儒学、社学等官方教育机构一起构成地方教育体系。明清时期,威海境内的地方教育机构主要有县(卫)儒学、社学、书院、义学等。

(一)县(卫)儒学

儒学是旧时供生员读书的学校,地方有府州县三级儒学,县级儒学称为县学。由于很多地方官府把儒学和孔庙建在一起,因而也称文庙、庙学、学宫。儒学的数量是相对固定的,在县一级行政区划内只有一处,即县学。因为明朝威海境内设有威海卫、靖海卫、成山卫三卫,所以相应地建有三处卫学。

境内有记载的建立最早的县学为文登县学。据光绪《文登县志》记载,文登县学始建于宋庆历年间,建炎(光绪《增修登州府志》作“靖康”)中毁于兵火,金大定年间迁建,此后历经元明清三朝数次重修,特别是明清两朝,明洪武、宣德、弘治、嘉靖、万历、崇祯,清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光绪年间都对县学进行了重修。可见明清两朝都非常重视学校教育。《明史·选举志》:洪武二年,太祖初建国学,谕中书省臣曰:“朕惟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京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校,延师儒,授生徒,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各州县开始普遍设立学校。光绪《增修登州府志》记载,成山卫学建于明宣德二年(1427),明万历、天顺年间和清顺治、康熙、嘉庆年间进行了重修、增修,明嘉靖、天启年间两次迁址,清雍正十三年(1735)裁卫后改为荣成县学,乾隆、嘉庆年间进行了重修。光绪《文登县志》记载,威海卫学和靖海卫学均建于明正统四年(1439)。威海卫学在明嘉靖、万历、天启、崇祯和清顺治、康熙、雍正年间多次重修、增修。靖海卫学在明嘉靖、万历和清顺治、康熙年间重修、增修。清雍正十三年(1735)裁卫后,二者均归并文登县学。威海境内明朝设立的县(卫)学,均跨越明清两朝,两朝的地方官员都积极参与县(卫)学的维护、增修、重修。

(二)社学

社学为元明清时期建在乡镇地区,专为平民提供基础教育的基层地方官学。社学创始于元朝,明朝延续元朝的制度。《大明会典》卷七十八记载:“洪武八年诏有司立社学,延师儒以教民间子弟,十六年,诏民间立社学,有司不得干预。”威海境内关于社学的最早记录为明万历年间设立的文登社学。据光绪《文登县志》记载,明万历年间文登知县李需光设立文登社学,在城间设东隅社学、西隅社学、南隅社学、北隅社学四区,在乡间设温泉社学、云光社学、新汪社学、甘泉社学、迎仙社学、管山社学、朝阳社学七区,“择师儒稍通文艺者,请于督学,给冠服,免差役,俾专心训诲焉。凡民间子弟七岁以上皆育于中……”以上社学在志书成书时俱废。

清代对社学的建立更为积极。康熙九年诏令凡府州县每乡均设置社学。雍正元年提出凡在社学学习成绩优秀的,经考试可升入府州县学,若成绩不佳,则被退回原社学。光绪《文登县志》记载,雍正二年(1724),文登知县王一夔遵设王公社学,于北乡旸里、南乡宋村、西乡泽头、东乡桥头各立一区,延师训课。志书成书时俱废。清顺治、康熙年间,威海境内先后设立多处社学。乾隆《威海卫志》记载,清顺治年间教授张联箕设立广翕社学,顺治年间邑致仕训导戚景鳃设立九容社学,康熙十四年(1675)守备李标设立李公社学,康熙三十五年(1696)知县朱应文设立朱公社学,康熙四十九年(1710)守备韩公远设立韩公社学。这些社学在志书成书时已废。

(三)书院

书院是有别于官学的另一种教育体系,书院形成制度是在宋朝。与宋代书院不同,明清的书院主要是为科举考试而设。据光绪《文登县志》和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威海境内的书院主要有长学书院、文山书院、崇文书院、昆阳书院、成山书院等。长学书院为东汉经学家郑玄讲学之处。文山书院明天启年间由知县解启衷将广教寺改建而成。昆阳书院为清康熙年间蓬莱贡生黄霁芝所建。以上书院修志时已废。光绪《增修登州府志》记载,成山书院清嘉庆十四年(1809)由知县张畲建。光绪五年(1879)经知县孙符乾重修。境内书院存续时间最长,校舍、学田规模最大的为崇文书院。据光绪《文登县志》记载,崇文书院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由知县朱应文捐俸设立,后于雍正、乾隆、嘉庆年间经知县、乡绅多次捐资重修、增修,同治五年(1866)更名为文山书院(原文山书院已废)。崇文书院存续200余年,校舍20余间,学田640余亩。

(四)义学

义学也称义塾,一般设在乡村,靠官款或捐赠等形式设立,免费为贫家子弟提供教育。义学早在宋代就已出现。明清时期,义学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清代,由于政府的提倡,义学广为设置。光绪《文登县志》记载的义学有文登营官义学、靖海义学、香峰书屋,均为清朝设立。文登营官义学清道光年间由副将梁胜灏、署都司徐英扬设立,“为兵丁子弟讲读圣谕之所”。靖海义学咸丰三年(1853)由署巡检任柏设立。香峰书屋道光间由太学生周莲浦创办,“置田四顷”(见《废铎呓》)作为学田,延师令寒士往读。乾隆《威海卫志》记载义学两处,一为光绪十一年(1885)邑人吴鹏程所建,一为光绪十七年(1891)水陆两营所建。道光《荣成县志》记载义学两所,一在城内潮音寺,一在崖头集。

二、地方教育机构经济来源

境内学校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主要有学田地租和存款利息,另外还有士绅捐助等其他经济来源。

(一)学田地租

府州县学通常都有固定的学田作基金,学田地租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经济支柱,是教师薪俸和学生补助的主要来源。如光绪《文登县志》记载“崇文书院原学田六百四十余亩,所收租粮为延师束修”。

官方拨付是境内官学获得学田的主要途径。光绪《增修登州府志》记载:“成山卫学田旧附文登,裁卫立县拨威海卫耕田为学田,共九亩八分。”乾隆《威海卫志》记载:“威海卫学田,明万历十三年,巡抚李清查官地共一十二段积地七十亩四分一厘三毫,送学收租。”道光《荣成县志》记载成山书院学田“旧有地十一亩,粮银二钱存官未经安置,嗣有福泉寺入官地一百五十五亩四分八厘,粮银三两四分九厘九毫五丝。道光二十年知县李天骘议定将前后地亩统归书院。”除学田收入,个别学校还有草场收入。据光绪《增修登州府志》记载,文登营官义学道光间“副将梁胜灏、署都司徐英扬建并捐官山草场一区以供经费”。

捐款购买是获得学田的另一途径。据光绪《文登县志》记载,靖海义学咸丰三年署巡检任柏“将旧有义田三十余亩建立义学。每年所出租息作延师束修之费。光绪十六年,署巡检徐家相因租息不敷延师之费,复劝捐制钱壹百余千,置买田产,归并义学”。光绪《文登县志》记载文登县学“明万历四十六年奉文发银六十四两,买地一百二十亩……只招垦成熟地四十二亩三分二厘”。

(二)存款利息

存款利息是学校相对稳定的经济来源。境内学校存款来源主要为私人募捐。劝捐所得制钱,用以生息,是地方教育的另一经济来源。光绪《文登县志》记载,文山书院“光绪十六年,署县事许源清劝捐制钱一千六百千,发当生息,诸生始有膏火。同治五年,知县陈汝楫劝捐制钱二千余千,将崇文义学拓充,改为文山书院。所捐钱文发交各当生息,每年共得息钱二百八十余千,为考课生奖赏膏火之资。”同为光绪《文登县志》“以(崇文书院)学田所入不足供束修之半,(何燧)集绅士议捐五百金,召商生息,以资师生膏火。其后,以积年所息,买山后庄田二百四十余亩,至今不废”。

(三)士绅捐助 

士绅捐款直接用于修建、扩建学校。如对崇文书院的维修在光绪《文登县志》中多处提及。何燧,乾隆四十二年知县事,“邑中崇文书院仅存遗舍,捐俸修葺之”。“(乾隆)五十三年,邑绅增修房屋数间,规模略具。嘉庆末学舍倾圮,邑人于丕绪重为修葺,延师主讲,至今不废”。 

三、地方教育建设者

地方教育建设的主力为地方官员和士绅,特别是地方官员,他们或直接创建学校,或增加学校设施,或重修、增修学宫。如朱应文,康熙三十一年(1692)知县事,“创置崇文书院于城内,捐俸买马家庄地二百六十亩,松岚一分,为延师修脯计”。李标,康熙十三年(1674)任威海卫守备,“创义学、社仓,设药局,建文笔峰开巽方,学署、射圃以次修举”。武光祖,顺治三年知县事,“讲学劝农,征粮有法,重修学宫,整饬祀事,严行保甲,盗贼屏迹”。

很多地方官员为学校募集款项,增加设施,补贴师生生活。邵沆,康熙九年(1670)知县事,“时学宫就圮,沆出俸金倡捐修葺之”。何燧,乾隆四十二年(1777)知县事,“以学田所入不足供束修之半,集绅士议捐五百金,召商生息,以资师生膏火。其后,以积年所息,买山后庄田二百四十余亩,至今不废”。

一些地方官员还亲行教化。李需光,万历十二年(1584)知县事,“勤讲课,恤疾苦,文风日盛,民居安堵”。郑维嵩,乾隆八年(1743)知县事,“士子课艺,择其佳者亲评考之”。蔡培,道光二年知县事,“邑中崇文书院渐就废弛,培力加整顿,躬亲考课,劝勉多士”。任柏,咸丰三年(1853)署靖海司巡检,“设义学以教民,并捐俸金助之。作《劝孝歌》《惜字歌》,令童子入署,默诵者奖以钱文”。

从上文可以看出,明清时期,县(卫)学、社学、书院、义学等地方教育机构构成威海地区的学校教育体系,官员、士绅是推动地方教育发展的主力,学田地租和存款利息是两种相对稳定和长久的收入来源。学校教育成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化民众,改变民风。明万历年间文登知县李需光在《新建社学记》中写道:“向常赭衣跣足,今则揖逊端严如成人矣;向常杂剧追呼,今则声咏音乐如彦士矣;向常手不持书,今则手不释卷如文儒矣。”充分体现了学校教育对民风、民俗的改变。二是科举考试成就斐然,文人辈出,“文登学”扬名海内。据《文登进士》记载,明清两代文登有66人荣登进士榜,是同期全国各县平均数的2.3倍,其中8人入翰林,5人任巡抚、尚书。清顺治十二年(1655),文登创造了一榜七进士、于氏父子同榜、刘氏兄弟联镳的科考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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