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得水故居及工作遗址
 
发布时间:2019-12-11 17:25 访问次数:信息来源:中共威海市委党史研究院 字号:[ ]

于得水故居遗址位于文登市葛家镇洛格庄村。

于得水,1906年5月出生,文登市葛家镇洛格庄村人。1933年春入党。1935年6月,参加胶东特委发动的“一一·四”暴动,任东路三大队(特务大队)大队长。暴动失败后,率领部分队员进入昆嵛山,组建昆嵛山红军游击队,任大队长。12月,参加天福山起义,任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一大队大队长。

1938年9月18日,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改编为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五支队,于得水被任命为六十三团团长。1941年8月,任东海军分区副司令员兼东海行署专员。1945年8月,任东海军分区司令员兼烟台警备区司令员。1949年4月,率部南下,任浙江军区第六军分区司令员。

1950年5月,于得水调任浙江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兼军区建筑委员会主任。1955年授大校军衔。1961年8月,于得水到地方工作,任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文革”期间遭迫害,1967年2月26日惨死在狱中。1979年2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被追认为革命烈士。2005年5月,安徽省政府在丰碑园为于得水铸半身铜像。


于得水工作遗址位于文登市葛家镇东崔家口村西南山山坡上。

1935年胶东特委领导的“一一·四”暴动失败后,于得水带领剩余队伍来到昆嵛山南张皮口子一带的山里继续革命,居住在现崔家口南山夼里的两间小屋内。

于得水工作遗址为石质结构两间平房,约30平方米。2008年7月文登市政府对遗址进行修缮,房前立有石碑,正面刻“于得水工作遗址”。背面刻有于得水来此工作的历史背景和个人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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